2023/12/25報名注意事項
※報名時間與相關注意事項
1.本招生採網路報名及線上審查,所有資料皆須於報名網頁上傳,不受理其他形式繳交之報名表件或備審資料,請考生務必詳讀簡章規定,於報名期間上傳簡章所規定之資料。
2.網路報名日期:113年3月1日 (星期五) 上午9:00起至113年3月11日 (星期一) 下午5:00止。
3.推薦信作業及資料上傳截止日
:113年3月12日 (星期二) 下午5:00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本項招生報名、合於複試及錄取階段任一人數低於 10 名時,停止開班,考生得於接獲通知20日內比照報名費退費程序申請全額退費。
5.各專班於相同時間舉行筆試,同時報考兩個專班致無法同時應考者(各專班個別命題及評分,筆試科目相同其成績分開計算,不可共用。),由考生自行負責,不得以此理由,要求退費。
6.本招生錄取之考生依規定完成學業後,依各專班規定授予相對應之碩士學位,並於畢業證書主文加註專班班別名稱。
※ 上傳資料:
1.【基本資料】:相片、低收入戶證明。※所有考生皆須上傳照片,照片未上傳或上傳不全,視同報考資格不符。
2.【學歷(力)證明】:請依報考身分別,上傳相關學歷(力)證件。(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頁)
3.【備審資料】:請依各專班規定上傳;全部未上傳,該項目以備審資料缺繳論;部分資料上傳不全,則逕予審查。
4.請考生密切注意資料上傳之狀態,隨時於考生專區查詢資料上傳狀態,避免有待補件通知未及時處理,而影響自身報考權益。
2023/12/25繳費注意事項
1.報名費繳交日期:113年3月1日(星期五)上午9:00起至113年3月11日(星期一)晚上12:00止。
※3月11日下午3:30以後,僅能以網路銀行或各地金融機構ATM轉帳繳費。
2.報名費繳交前,請確認報考專班及報考意願,費用繳交後,除報考資格不符,得依退費規定申請退費外,其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3.考生應於繳費後,妥善保管繳費證明,以備查驗,並進入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狀態,若未上網確認繳費狀態,致權益受損,概由考生自行負責。
2023/12/25准考證列印
完成報名且資格符合之考生,請自113年3月20日(星期三)上午11:00起至報名系統/考生專區列印准考證,准考證上之各項資料請詳加核對,若有錯誤應於考試日前至本校研教組申請更正,否則影響權益,自行負責(准考證之列印僅表示報名成功,是否能參加複試,依本校招生網頁公告為準)。
2023/12/25以同等學力、境外學歷報考及其他說明
※持同等學力報考
應依不同條件上傳符合規定之文件(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頁)。
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
※持境外學歷報考
1.考生所持境外學歷需符合「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」、「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」相關規定。
2.已畢業者:請上傳學歷證件、歷年成績單(中英文以外之語文,應附經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) 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紀錄(應包括境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)。
3.應屆畢業者:請上傳在學證明及歷年成績單。
4.經錄取後於報到時應繳驗上列證明文件,學力證件及歷年成績單(含英文譯本)應經駐外單位驗證,若有不符之處取消錄取資格。
※學歷(力)證明文件之認定,以網路上個人輸入資料為準,並依報考身分別上傳同報名資料之學歷(力)證明(各專班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頁)。
※本校保留於錄取後審核新生入學資格之權利,考生務必詳閱簡章規定,並確認符合報考資格,以避免於錄取後,因報考(入學)資格不符,致取消錄取資格,屆時若因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。
※學歷(力)證明為資格審查文件,未於期限前完成上傳者,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且不退費;若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規定,得依退費規定申請退費。
2023/12/25筆試注意事項
1.筆試日期:113年3月31日(星期日)下午2:00至3:40(1:55預備)。
2.筆試地點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(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)
3.筆試地點及試場分配:113年3月20日(星期三)上午11:00公告。
4.筆試計算器規定:不得使用計算器。